需配备如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:
1、照明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人员:3名;照明工程相近专业有供电照明、建筑设备(电气)、公用设备(动力)、电气(工程)自动化等专业;
2、建筑学专业人员:1名;
3、电气工程师:2名;
4、结构工程师:1名;
5、造价师或中级造价员:1名;
6、其他专业人员:1名;其他专业包括光学、环境艺术、计算机、美学、电光源等专业。
一、申请表要有法人签名
设计表,包括企业法人声明、注册人员清单、企业业绩、专业技术人员清单、初审部门审查意见等多个表格,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中,必须要有企业法人签名,签名即是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二、材料要清晰可辨
所有申报材料,必须保证字迹、印鉴等清晰可辨,特别是复印件,一定要清楚。如果因为企业原因造成材料不清晰,那么,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利不予受理。
三、材料装订成册
除申请表以外的所有附件材料都应该按照A4纸要求装订成册,而且顺序要正确,有目录、页码及其编号。
正确的材料装订顺序应当是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2、企业章程复印件;
3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企业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证明材料;
5、注册人员注册材料;
6、非注册人员证明材料,包括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业绩;
7、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材料;
8、办公场所证明材料。
四、材料盖章
材料要加盖企业公章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都应当加盖企业公章,注册执业人员注册材料应当加盖个人执业印章。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,如果不盖章,复印件只能算作无效。
五、证件的真实性
相关原件也要审核一些企业在办理资质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,以为只要提供复印件即可,那么,是不是可以采取别的非正规途径来制造证件?答案自然是否定的,去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资质,不但要提供复印件,相关原件也要带上,资质许可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原件递交给其他相应单位,检验其真实性。因此,申办设计资质准备材料时,主要应当注意以上几点。
注意事项:
一、除申报表外的附件材料应装订成册,列出详细目录及面码范围,规格应为A4纸,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集中并按《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》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。
二、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、或有错误,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。
三、办理结果(一)结果形式:1、对同意注册的,授予许可决定书(工程设计证书);2、对不同意注册的,不予办理。
注:以上资料仅供参考,非专业人士切勿整理,不仅费事费力,到后期还可能耽误资质上报,因材料问题而审核不通过等引发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。如有需要,可随时电联吴经理,为您做专业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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